| 标 题: |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834C/2026-01784 | 发文字号: | 乌司通〔2026〕5号 |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司法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概 述: |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4-0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4-01 09:53:3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乌海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
现将《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3月31日
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
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建引领、聚焦重点、上下联动、依法规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精准优质为目标,依托四级法律援助站点阵地,统筹推进法治宣传与便民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向城乡末梢延伸。实现服务全域覆盖、重点群体精准覆盖,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做到“咨询有人答、申请有人办、难题有人解”,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服务对象与核心任务
(一)服务对象
聚焦老年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群众、低收入家庭、新业态劳动者、退役军人及军属等重点群体,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法律服务。
(二)核心任务
以四级法律援助站点为阵地,常态开展法治宣传与便民服务,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与维权能力。
1.开展法治宣传。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需求,集中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核心法律法规。重点解读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渠道、绿色通道及免经济困难核查等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与联系卡,规范建立宣传台账,推动法治知识普及入脑入心。
2.提供便民服务。依托站点窗口,开展面对面、零距离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指引、矛盾纠纷初调等服务,实现“宣传在站点、服务在站点、解决在站点”。
三、活动安排
(一)统筹谋划,精准布点
各区司法局结合“城乡全覆盖”工作进度,统筹确定法治宣传服务站点,科学安排场次与时间。坚持统筹推进、分批开展、重点覆盖,不搞集中同期举办,由各区结合实际按需选取站点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启动、精准落地。
(二)分类施策,多元服务
依托四级站点阵地,分类开展专场服务。社区专场,在联络点围绕物业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反诈防骗、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内容普法。乡村专场,依托乡镇工作站、点,围绕土地流转、劳务用工、赡养抚养、惠农政策等提供法律咨询。重点群体专场,针对重点群体集中区域开展定向宣传与服务。各站点按需设置咨询台或提供流动服务,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联动12345+12348等服务热,适时开展一站式服务,确保群众“身边有阵地、远方有热线”。
(三)常态调度,总结提升
建立常态调度与总结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各区按季度梳理活动情况,报送工作小结、数据及佐证材料,动态掌握覆盖进展。年底开展年度总结,全面汇总成效,固化经验做法,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常态长效。
四、实施保障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固定服务与流动宣传相结合,优化站点服务模式,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严格规范流程,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廉洁服务,切实为基层减负。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民生实事、推进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对接群众诉求,全面展现城乡法援服务实效。
5-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