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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6-01784 发文字号: 乌司通〔2026〕5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司法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4-0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6-04-01 09:53:3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乌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

  现将《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331

  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

  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建引领、聚焦重点、上下联动、依法规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精准优质为目标,依托四级法律援助站点阵地,统筹推进法治宣传与便民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向城乡末梢延伸。实现服务全域覆盖、重点群体精准覆盖,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做到咨询有人答、申请有人办、难题有人解,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服务对象与核心任务

  (一)服务对象

  聚焦老年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群众、低收入家庭、新业态劳动者、退役军人及军属等重点群体,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法律服务。

  (二)核心任务

  以四级法律援助站点为阵地,常态开展法治宣传与便民服务,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与维权能力。

  1.开展法治宣传。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需求,集中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核心法律法规。重点解读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渠道、绿色通道及免经济困难核查等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与联系卡,规范建立宣传台账,推动法治知识普及入脑入心。

  2.提供便民服务依托站点窗口,开展面对面、零距离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指引、矛盾纠纷初调等服务,实现宣传在站点、服务在站点、解决在站点

  三、活动安排

  (一)统筹谋划,精准布点

  各区司法局结合城乡全覆盖工作进度,统筹确定法治宣传服务站点,科学安排场次与时间。坚持统筹推进、分批开展、重点覆盖,不搞集中同期举办,由各区结合实际按需选取站点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启动、精准落地。

  (二)分类施策,多元服务

  依托四级站点阵地,分类开展专场服务。社区专场在联络点围绕物业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反诈防骗、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内容普法。乡村专场依托乡镇工作站、点,围绕土地流转、劳务用工、赡养抚养、惠农政策等提供法律咨询。重点群体专场针对重点群体集中区域开展定向宣传与服务各站点按需设置咨询台或提供流动服务,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联动12345+12348服务热,适时开展一站式服务,确保群众身边有阵地、远方有热线

  (三)常态调度,总结提升

  建立常态调度与总结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各区按季度梳理活动情况,报送工作小结、数据及佐证材料,动态掌握覆盖进展。年底开展年度总结,全面汇总成效,固化经验做法,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常态长效。

  四、实施保障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固定服务与流动宣传相结合,优化站点服务模式,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严格规范流程,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廉洁服务,切实为基层减负。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民生实事、推进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对接群众诉求,全面展现城乡法援服务实效。

  

  

5-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城乡全覆盖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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