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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乌海市司法局干部政治学习制度》的政策解读【文章】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1-0779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乌海市司法局干部政治学习制度》的政策解读【文章】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7-01 09:59:5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乌海市司法局干部政治学习制度》的政策解读【文章】
作者: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

《乌海市司法局干部政治学习制度

的政策解读

一、《制度》出台背景

在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为进一步加强乌海市司法局政治建设能力,提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提高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正确履行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内法规和文件,对原《乌海市司法局干部政治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制度》主要内容

一是《制度》适用

《乌海市司法局干部政治学习制度》适用于乌海市司法局机关内部。

二是《制度》具体运用

(一)明确组织管理要求。日常政治学习时间为每周四下午,由人事警务科和机关党委负责组织。

(二)明确内容形式要求。政治学习需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安排,采用集中学习方式开展,人事警务科、机关党委要定期检查学习情况,推动政治学习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意识。

(三)明确学习考核要求。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参与集中学习研讨,开展个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政治学习表现和学习成绩将作为干部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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