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公证服务效能,近日,自治区司法厅发布了第二批26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据了解,在首批已确定的39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基础上,通过自治区公证协会对公证事项梳理甄别,及全区公证机构对优化公证服务能力、利企便民等方面调研后,自治区司法厅又将法人经历、完税证明、疫苗接种、健康证、成年人更改姓名声明等26项内容列为第二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
自治区司法厅要求,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要推行“立等可取”的办证服务模式,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等方式,实现当事人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对于法律关系相对复杂的公证事项,可通过综合运用一次性告知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完善咨询答复机制、开展上门办证及代办等延伸服务,满足群众需求,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健全完善互联网办证手段,积极应用“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最大程度让当事人办理公证“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切实实现“最多跑一次”。
第二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
序号 | 公证事项 | 序号 | 公证事项 |
1 | 未婚公证 | 14 | 出行同意声明(委托)公证 |
2 | 结婚证公证 | 15 | 银行存款证明公证 |
3 | 离婚证公证 | 16 | 疫苗接种证明公证 |
4 | 离婚未再婚公证 | 17 | 法人经历公证 |
5 | 丧偶未再婚公证 | 18 | 非法人组织经历 |
6 | 已婚(初婚)公证 | 19 | 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 |
7 | 已婚(再婚)公证 | 20 | 健康证公证 |
8 | 在学证明公证 | 21 | 签名(印鉴)公证 |
9 | 派遣函公证 | 22 |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公证 |
10 | 户籍注销公证 | 23 | 成年人更改姓名声明公证 |
11 | 完税证明公证 | 24 | 未年成人更改姓名声明公证 |
12 |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 25 | 收养登记证明公证 |
13 |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 | 26 | 一般事务性委托公证(不涉及财产处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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