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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作者: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16年,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不断拓展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全市政务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科室负责人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建章立制,有序推进 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我局所属各科部室及二级单位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为加强政务公开的保密工作,不出现泄密事件,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办法对每一份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先由各科部室初选,再由分管领导把关,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公开。由于严格的审查把关,我局未发生一起政务公开引起的泄密事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司法局工作职责、领导介绍、政务公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业务知识、业务范围、申办条件和办理流程、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收费标准等内容,人事任免等人事管理情况;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市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全年无公开权利人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公开权利人对政务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 1、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6条,其中:文件类信息48条,占29.8%;工作动态类信息108条,占70.2%。 2、全年向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上报信息115条。(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从便于大众知晓,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把“乌海市司法行政网”和“乌海市市政务公开目录”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年报等均在该网站予以公开。今年,在“乌海市司法行政网”公开了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事项。 2、积极拓展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在机关办公区走廊安装了LED电子显示屏,实时播放各类业务工作流程业务和动态,并结合重点节假日播放公益广告片;在各办公室门口悬挂了标有科室名称、联系电话的蒙汉文标志牌,方便当事人咨询。 3、在市政务大厅工作岗和信访接待大厅值班岗设置了宣传机关办公区安装了设置了宣传咨询台,放置宣传资料,安排专人值班,方便公众对市司法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4、与广告公司合作,在市区繁华地带LED电子显示屏和移动宣传车上宣传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工作开展情况。 5、租用公交站牌灯箱,制作了20块展示司法行政职能办事地点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公益广告,分布于全市主要街道。 6、积极推广“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号,通过“法治内蒙古”来宣传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积极与我市“12345”平台合作,及时答复市民关于法律方面的咨询;在电台开办了“律师在线”栏目,积极参加“行风热线”等栏目,定期与听众互动,解答各类咨询。 7、开通了“乌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准确的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和法律服务便民信息。 8、在“法律六进”活动、法制文艺演出及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时,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司法行政工作。 四、政务公开、网上互动 为实现与群众的网上信息交流,我局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布,内容面向市民,服务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为保证网站的及时更新,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办法,加强与市信息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及时获取,及时发布,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充善的信息充分满足了市民查询信息、了解政务的需要。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设置的互动服务栏目,如网上咨询、局长信箱等栏目,通过网络接收并及时回复市民的咨询、建议、投诉和批评。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需不断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门户网站功能需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内容的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务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2017年,我局仍将以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要求,将“创先争优”和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内容:(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认真清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乌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指南》、《乌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目录》等部门规范性文件,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抓重点促深化。按照有关规定,对人事、财务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四) 充分利用好、建设好门户网站这一载体,不断提高网上办事、互动功能。努力把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发布的平台,部门与公众交流互动的平台,群众享受高效服务的平台。 (五)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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