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中共乌海市司法局党组樊丽等9名同志任免职、职级晋升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834C/2024-04126 | 发文字号: | 乌司党发〔2023〕41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司法局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概 述: | 中共乌海市司法局党组樊丽等9名同志任免职、职级晋升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6-19 10:23:4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司党发〔2023〕41号
中共乌海市司法局党组关于
樊丽等9名同志任免职、职级晋升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支队、直属各二级单位:
经2023年11月15日中共乌海市司法局党组2023年第22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樊丽同志任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渊同志任市司法局科技信息化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高亚平同志任市司法局审批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徐文东同志任市司法局警务督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晋升为市司法局警务督察科三级主任科员;
周航同志晋升为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三级主任科员;
刘满同志晋升为市司法局戒毒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
白雪梅同志聘任市法治宣传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解聘市行政复议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淼同志聘任市行政复议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乌丹吉雅同志聘任市法治宣传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职务、职级起算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2023年11月30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
中共乌海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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