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乌海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00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市司法局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 | ||||||
| 概 述: | 关于乌海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00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6-06-25 15:25:2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办理结果:A】
关于乌海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五次会议
第00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市社科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乌海市打造“小而美、小而优”精品城市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乌海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紧扣打造“小而美、小而优”精品城市目标定位,聚焦企业法治服务需求,系统推进涉企柔性监管、执法制度革新、专业队伍培育、闭环监督管控,全方位抓实抓细涉企执法监管各项工作。
(一)统筹涉企检查全流程管控,破解高频检查扰企难题
一是固化“无备案不检查”工作机制。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25〕22号),要求全市所有执法主体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必须履行事前备案程序,区分例行检查、非例行检查两类差异化备案流程,统一规范制式备案表,对检查对象、时间、事项、联合单位、执法人员、检查方式等信息全要素登记,严格执行“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从源头压缩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空间。2026年1—5月,全市累计开展涉企行政检查6317次,较去年同期减少1575次,同比下降19.96%。
二是实现年度检查计划全域线上报备管控。严格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录入行政检查计划、行政检查标准的通知》(内司通〔2026〕20号)要求,组织各区司法局、市直涉企执法单位编制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对报送滞后的2个市直单位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截至4月10日,市、区两级77家涉企执法单位年度检查计划全部录入自治区“扫码入企”系统,所有年度检查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开公示。
三是深化“扫码入企”系统应用落地。印发《关于加强运用“扫码入企”系统规范行政检查的工作提示》,分层分类组织全市执法单位开展系统实操专题培训,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引导一线执法人员明晰系统对规范检查、减少扰企的刚性约束作用。建立跨部门专职联络员常态化制度,各执法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系统运维、数据归集、问题对接,搭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数字化监管联络体系。常态化开展系统应用专项督导,对6家系统使用流于形式、扫码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函,相关问题同步录入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挂牌限期整改,目前6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实现规范运行。截至6月23日,全市办结行政检查1414件,全区排名第8,市、区两级平均录入353件,全区排名第3。
(二)细化包容执法清单,落实首违轻微免罚制度
一是在全区率先出台服务型执法顶层制度。2024年我市在自治区率先制定《乌海市服务型执法工作指引》,从制度层面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重心由事后惩戒“治已病”,全面前移至检查事前、事中环节“治未病”,细化柔性执法适用情形、操作规范、全流程工作标准,将普法宣传、合规指导、风险提示嵌入行政执法过程,真正实现监管与服务深度融合。
二是动态优化“四张清单”。精准落地首违轻微免罚制度。全面督促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细化完善涉企裁量权基准,常态化梳理、动态更新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对企业首次、轻微、及时整改且无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优先采取提醒告诫、合规劝导、责令改正、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杜绝“一刀切”处罚,打造事前合规提示、事中柔性纠偏、轻微依法免罚、事后回访帮扶全链条柔性执法模式,让市场主体直观感受执法温度。
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执法前置普法宣传。市委依法治市办转发《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四制度一评议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印发《乌海市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指导清单》,明确70家市直、区直单位年度重点普法任务清单,每年组织履职报告评议会,实现述职评议全覆盖。依托涉企现场检查、企业走访、合规座谈等场景开展以案释法、行业风险提示,将法治宣传、合规指导作为柔性管理硬性环节,把法律风险防控服务送到企业生产经营一线,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切实落实提案“变末端执法为前置服务”工作要求。
(三)统筹执法人才培育与制度建设,夯实规范执法专业支撑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按照《市本级2026年度干部、公务员和党员基本培训计划》(乌党组办字〔2026〕12号),规划全年两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执法素养专题培训班,每期3天,每期至少培训200人。5月7日—9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第一期专题提升班,247名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审核人员、一线执法骨干参训,围绕涉企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适用、典型案例剖析开展系统授课,有效补齐执法人员业务短板、纠正执法理念偏差。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将公职律师配备作为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公职律师配备情况开展全面摸底,鼓励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执法人员及时申领公职律师证。积极探索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实质性参与涉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执法不规范行为纠偏等环节,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不得作出决定,从源头降低执法风险。截至目前,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共有公职律师67名。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乌海市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并于每月5日、20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6月23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机制的工作提示函》,要求尚未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机制、且无上级对应制度机制可参照执行的部门,需于2026年7月底前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机制的制定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27个涉企行政执法部门中,共有13个部门已建立本部门责任追究尽职免责制度或执行上级部门相关制度。
(四)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构建执法监督闭环
一是拓宽社会监督宣传渠道。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线上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常态化公示行政执法监督举报途径;线下印制1000份执法监督宣传手册,在政务大厅、企业园区、社区服务点全面投放张贴。通过“乌海融媒”发布《致全市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主动倾听企业诉求、接受企业监督,同步推送至工商联执委群、各行业商会联络群,覆盖企业家30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和企业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二是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拓宽线索归集渠道。主动对接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信访局、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发函协同开展线索排查,全面归集2022年以来涉企行政败诉、国家赔偿、负面舆情、信访举报、执法投诉等各类问题线索。截至6月22日,市委网信办共移交涉企执法问题线索2条,经核查后1条予以查否、1条纳入专项整治闭环处置。
三是规范线索闭环处置机制。严格执行举报线索台账登记、核查、反馈、回访全流程管理制度,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截至6月22日,累计接收群众涉企执法举报4件:2件核查后予以查否;1件查实违规收取拖车费,已督促全额退还投诉人600元;1件线索退回主管部门补充完善核查材料。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乌海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打造“小而美、小而优”精品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压降涉企检查频次。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的重复检查、交叉检查等问题。
二是持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主动吸纳企业监督意见。扩大行政执法监督宣传覆盖面,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企业家座谈,精准收集企业在执法监管中的痛点诉求;持续拓展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优化线索受理、分流、核查全流程,充分保障企业、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回应企业法治关切。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健全长效规范管控体系。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为契机,优化案卷评查、联合督查、线索核查等多元监督手段,强化对趋利性执法、违规重复检查、裁量失衡等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完善柔性执法制度体系,扩大公职律师和法制审核人员在涉企执法环节的参与覆盖面,常态化开展执法队伍能力培训,固化“扫码入企”、联合检查、免罚清单等创新举措,细化执法责任追究和尽职免予问责具体情形及程序,推动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
感谢市社科联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贵单位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签发人:张蕾
联系人:刘渊
电 话:8992120
乌海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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