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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 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4-06619 发文字号: 乌司通〔2024〕45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司法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 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7-17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7-17 15:46: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 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乌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数据资源,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能力。乌海市司法局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决定在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市司法行政部门与12345热线管理部门建立长效工作合作机制,双方委派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合作事宜,明确信息共享标准、内容、类别、范围和方式附件常态化开展工作

(二)明确各自职能职责。12345热线重点对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信息进行分类归集,归集范围重点聚焦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领域按月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群众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方面的诉求事项、热点问题,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办诉时效、办诉质量、回访评价等情况。司法行政部门要妥善处理好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既有工作机制关系,防止以行政执法监督代替12345热线的督办程序,避免直接介入12345热线已经依法依规建立的受理、派单、办理、答复、督办、办结、回访、评价等闭环工作流程。

(三)强化后续执法监督。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根据12345热线提供的数据,深度分析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密切关注群众反映的普遍、突出问题,对群众投诉比较集中、行政执法部门屡次不改的问题,分领域、分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执法案件,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要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执法机关不予改正的,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

(四)及时开展会商研判。12345热线反映的涉及行政执法方面职责边界不清、存在管辖争议的高频行政执法诉求事项,以及部门职能交叉、疑难复杂等问题,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编制管理门、政务服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12345热线管理部门研究会商,逐一厘清职责权限、明确管辖主体、制定处置规范。

(五)加强信息反馈应用。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12345热线管理部门沟通,充分利用12345热线共享的信息数据,聚焦投诉问题核实率高、群众满意度低的行政执法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形成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报告,及时向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反馈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附件:202       月份行政执法问题数据汇总表

乌海市司法局                                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

                         2024717

附件

20       月份行政执法问题数据汇总表

重点执法

领域

诉求工单编号

被投诉单位名称

诉求

分类

诉求

内容

诉求是否办结

回访

满意度

  

市场监管

城市管理

农牧业

交通运输

生态环境

   

文化旅游

应急管理

    

卫健委

45-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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