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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提升群众对基层司法所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2-01822 发文字号: 乌司通〔2022〕4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提升群众对基层司法所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2-2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2-23 11:29:5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提升群众对基层司法所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司通〔2022〕4号

  乌海市司法局印发

  《关于提升群众对基层司法所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

  按照平安乌海办《关于对2021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问卷反映问题的通报》的要求,现将《乌海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提升群众对基层司法所安全感满意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22日           

  关于提升群众对

  基层司法所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满意度,切实解决基层司法所在作用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短板问题,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社会治理根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平安乌海、法治乌海建设。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宗旨意识,凝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力量,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优化法律服务、创新宣传方式等系列举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努力实现我市基层司法所工作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我市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细化到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起到以党建带队建的作用。二是全面推动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科学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努力实现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新突破。三是深化司法所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各区司法局要经常性开展督察督办,着力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作风不实、工作推诿、态度生硬、效率不高等问题,积极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汇聚正能量,推动司法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司法所业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普法谁执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要积极吸收社会各界力量,深化“法律六进”工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司法所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治理措施,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风险隐患,及时跟进化解,坚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积极协调人社、公安、法院、妇联等部门建立专业性调处团队,切实构建起上下贯通、各级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全力以赴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持续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重大举措落实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达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建设标准,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档案、经费、外观标识及信息化等方面阵地建设。司法所要推出各项利民便民工作措施,积极为群众提供精准、优质法律服务,切实将人民的满意度作为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各区司法局、司法所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的意见》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跟踪帮教措施。要加大对刑释人员的跟踪帮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刑释人员教育帮扶,按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做到法律援助力量全覆盖。要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信访、劳动保障、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提高援助效率与质量。

  (三) 夯实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要切实改善窗口服务环境、端正服务态度、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切身享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便捷、高效、优质、贴心的法律服务。

  二是积极推进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为群众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要持续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活动,经常性开展法律面对面宣传,进村入户排查化解矛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司法局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要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意识,立足本职,切实解决基层司法所在作用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短板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各区司法局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工作有人抓,环节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确保实现“双提升”。

4-乌海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提升群众对基层司法所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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