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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乌海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1-01377 发文字号: 乌司通〔2021〕17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乌海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4-13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4-14 10:12: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乌海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乌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司通〔2021〕17号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乌海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直属各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支队:

  现将《乌海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13日

  乌海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市营商环境涉及司法行政行业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司法行政系统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立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决心补短板、树恒心强弱项、增信心促提升,使足实劲、韧劲、狠劲,以更大力度和过硬举措扫除营商环境乱象、破除思想观念障碍、革除作风顽疾和腐败沉疴,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着力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新阶段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环境、提供更有力支撑。

  二、机构设置

  成立乌海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律师协会负责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晓晖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全面清理市政府组织部门出台的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重点清理市政府组成部门出台的干预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未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增加生产经营负担等情形的政策文件。规范地方性立法程序,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主动深入民营企业听取立法建议或意见;适时将部分民营企业作为政府立法联系点。加强市政府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杜绝继续执行国家已经废止的文件,防止越权设置行政许可。清理不符合现行法规的政策文件和难以兑现的“画饼”政策。健全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出台后效应评估,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等对市场主体造成负面影响。

  责任领导:刘晅

  责任科室:立法科、行政政法协调监督科

  (二)集中整治政务服务效能低问题

  1.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适时做好调整更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审核工作,确保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顺利推进。

  责任领导:刘晅

  责任科室:行政政法协调监督科

  2.提升公证行业服务水平。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开展公证知识宣讲,了解企业公证法律需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办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预约服务及上门办证服务,实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预约办证制度。为企业到银行贷款提供赋强公证,缩减企业贷款周期。缩减公证办理时间,对企业申请办理一般公证事项能当日办结的确保当日办结,对较为复杂的公证事项,在企业申请人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在法定办结期限内尽量缩减办证时间。依法减免收费,解决困难企业缴费问题,对申请办理贷款融资等及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困难企业,依据上级规定,适当减免公证费用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领导:崔晓晖

  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3.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窗口,从全市律师中挑选有丰富企业服务经验的律师值班,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合同订立,营销售后,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依托司法局掌上12348微信平台,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端口,扫码关注即可在线提问,免费为企业提供云端法律咨询服务。

  责任领导:崔晓晖

  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三)集中整治市场环境不优的问题,强化法治保障

  1.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按照《关于报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举措的通知》、《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任务台账》的通知,督促各责任部门定期报送工作台账,统筹推进全市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责任领导:刘晅

  责任科室:法治调研督察科

  2.增强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各区、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区、本部门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发挥《“八五”普法第一线》法治栏目作用,邀请全市各普法成员单位走进直播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解读法律法规,讲解经典案例,引导企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普法宣传进企业、法治乌兰牧骑演出+综合法律服务进企业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促进法治文化融入企业文化。

  责任领导:崔晓晖

  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一是扩大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在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聘任法律顾问和设立公司律师制度,发挥律师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依法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争取更多律师事务所取得破产管理人资质,依法促进危困企业改制、破产及重组,助力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三是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职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和请求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援助,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助。四是针对外地当事人到乌海仲裁委员会开庭有困难的,由秘书处带领仲裁庭和案件秘书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方便当事人,针对当事人因工作时间无法开庭,设立假日仲裁庭,节假日进行庭审活动,服务当事人。

  责任领导:刘晅、崔晓晖

  责任科室: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4.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一是做好律师调解工作。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律师所全部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二是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行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保障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设备设施。三是加大行政复议、仲裁案件协调调解力度,化解矛盾纠纷,争取快速将争议化解在始发阶段,减少企业诉累,降低企业成本。四是协助指导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重点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学习与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责任领导:刘晅、崔晓晖

  责任科室: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四)集中整治思想坚冰、作风顽疾和腐败沉珂问题

  一是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政治站位,激发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组织全系统开展教育整顿,认真完成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和总结提升各个环节的任务,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人力支持。三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影响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责任领导:丁彩鲜、崔晓晖

  责任科室: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机关党委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重大政治任务,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推进。要结合职能和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及时展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乌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印发

  17-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乌海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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