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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乌海市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1-02092 发文字号: 乌依法治市守组办发〔2021〕5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印发《2021年乌海市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5-06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5-06 14:05:5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1年乌海市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乌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依法治市守组办发〔2021〕5号

  关于印发《2021年乌海市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乌海市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5日

  2021年乌海市普法宣传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全市普法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注重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效果导向,努力推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从“认知法律”向“信仰法律”升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组建讲师团、举办培训班、制作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结合法律“七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区、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实现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2.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要立足乌海实际,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法治宣传。

  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结合乌海实际,制定并部署实施乌海市“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各区、各部门制定本区、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普法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贯彻到守法普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紧紧围绕构建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开展普法宣传

  4.围绕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开展生态文明领域普法宣传,积极配合大气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改造、农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专项工作,宣传《环境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5.结合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等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尾矿污染等依法有序治理。开展相关公益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和污染治理,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

  6.运用生态安全执法司法案例开展法治宣传,为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草原生态修复行动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紧紧围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开展普法宣传

  7.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国防教育法》,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防教育、反邪教等法治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

  8.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和“法治凝聚共识,团结铸就梦想”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9.宣传贯彻《乌海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重大举措落实方案〉的实施意见》,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目标。做好自治区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工作。

  四、紧紧围绕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开展普法宣传

  10.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法律保护宣传,形成让企业家干事创业良好法治环境。

  11.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力度,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普法宣传,宣传贯彻依法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相关意见措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治宣传,公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典型案例,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12.开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主题宣传周活动,加大《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精神,强化对乌海市驰名商标和创新成果法律保护,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

  13.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耕地保护、土地承包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加强生产、销售假种子化肥农药等涉农违法犯罪法律法规宣传。

  五、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普法宣传

  14.大力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食药环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各类违法犯罪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标语征集、普法微视频、普法有奖问答等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5.针对教育卫生、征地拆迁、房地产、食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创造性开展互动式普法等普法宣传,有针对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问题。

  16.针对劳动就业领域,配合根治农民工欠薪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行为,大力宣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7.持续做好涉疫情“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普法教育,注重采取非接触方式集中普及疫情防控公众法律知识,通过4K机顶盒等向人民群众提供远程法律服务,为疫情防控提供常态化法律支持。

  六、紧紧围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开展普法宣传

  18.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各区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做好2021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推荐工作。

  19.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扎根于民众内心,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20.践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律志愿服务者建设,开展“你在法律方面有困难,你找我,我是法律志愿者,我帮你”等志愿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七、紧紧围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

  21.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区矫正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英雄烈士保护法、行政处罚法、企业破产法、土地管理法、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22.将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及时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举办系列专题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进行线上线下全面解读。

  八、紧紧围绕各类重点群体开展普法宣传

  23.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联合市委组织部,将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列入市委“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堂培训计划;依托领导干部网络学法用法学习平台,抓好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24.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中小学统一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将道德和法治教育贯穿各个教育阶段。发挥法治副校长引领作用,在全市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普法案例宣传。

  25.坚持法治宣传与农区生产生活相融合,开展“送法进万家”等惠民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农区普法宣传,创作有温度、接地气的法治宣传作品,讲好农区法治故事,解决农区居民群众法治需求。

  26.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挥村居“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作用,邀请法律援助律师等,针对老年人权益保护较为关注的赡养、养老金、婚姻自由等方面问题,为老年人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九、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打造普法金色品牌

  27.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挖掘乌海市红色人文精神,做强涵盖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作品、法治类节目等多种形式的“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积极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28.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建立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矩阵,实现普法宣传立体化辐射。

  29.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执法司法机关普法任务,采取网络测评等方式开展第三方评估,严格普法责任考核。充分调动执法司法机关普法积极性,实现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同步普法、精准普法。

  请各区、各部门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部门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于5月8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whspzb@126.com,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按时完成。

  联系人:高丽  段云峰,电话:0473-3998771

关于印发《2021年乌海市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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