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公告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相关规定,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条件,准予注册并颁发执业证书。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一、新注册人员名单
1.梁丽娟,女,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号:30503252100069。
二、执业范围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新注册工作者可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事以下业务:
代理民事、行政诉讼;
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主持调解纠纷;
解答法律咨询;
协助办理公证、仲裁等业务。
三、注意事项
新注册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社会监督。
执业证书需按期参加年度考核,逾期未考核将注销资格。
监督电话:0473-8992112(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公告日期: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9日
乌海市司法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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