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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四员”作用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作者:司法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四员”作用

  持续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乌海市司法局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服务群众,将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落细落实。

  普法宣传用足耐心,当好送法“宣讲员”。组织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验”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优质便捷法律服务。积极打造校园法治教育基地,在全市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7个,青少年维权岗18个,为全市47个中小学校配备了91名法治副校长。开展“守护儿童 牵手共成长”关爱服务活动,提升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广大贫困地区青少年的法律需求。组织“法治乌兰牧骑”走进市第二中学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走进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法治乌兰牧骑+综合法律服务”活动,让法治文化渗透和影响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

  司法为民用足恒心,当好排忧“调解员”。围绕“预防为主”,严格排查机制流程。采取“三排查”机制,落实重点人员定期排查,落实重点场所全面排查,落实重点纠纷及时排查,不断强化排查预防。围绕涉新冠肺炎疫情、医疗物业等矛盾纠纷,分析可能出现的新隐患,做到经常性的排查,确保情况明、底子清、动向准。围绕“就地解决”完善调处化解机制流程。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做到本村(社区)内化解。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统筹律师、公正、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立足“调解一起纠纷、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目标,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诉求利益,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围绕“矛盾不上交”,建立闭环调处机制流程。对村(社区)未能调解的纠纷,由镇(街道)调委会主动介入,选派骨干力量组成专业调解小组,依法依理依情进行调处。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其他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关切民生用足诚心,当好人民“监督员”。深入推进检察听证。组织公开听证11次,听证案件15件,案件涉及刑事申诉类、民事监督、拟不起诉、未成年人不公开、司法救助等类型,真正做到让听证员“评理”、检察官“晾晒”,提升案件办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拓宽监督范围。参与检察办案活动5件。除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外,还积极组织其参加检察开放日、宣传周、案件评查、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等监督活动。规范管理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与市检察院联合举办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并对23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初任培训,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志愿服务用足真心,当好特色“服务员”。各区司法局联合社区志愿服务队以“三抓”为着手,将温暖送到安置帮教人员家中。抓好排查走访“问需求”,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每月及遇到重要节假日对安置帮教人员及其家属进行走访、帮扶工作,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抓好分类施策“解急需”,志愿服务队积极为安置帮教对象推荐就业渠道、申请临时救助、落实低保、落实公租房救助等。如,针对特困人员周某某,一方面为其送去慰问物品,另一方面积极与医保局沟通联络,帮助办理医疗报销手续等。抓好安置基地“强对接”。3月上旬,乌达区司法局和乌达区启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帮教合作协议书》,确定启达公司为安置帮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为生活困难且无经济来源的安置帮教人员提供了就业途径,增强了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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