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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司法局选派3名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作者:司法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发展,近日,乌海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选派戒毒人民警察刘继盛、王克军、李旭峰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乌司通〔2021〕63号),为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各配备1名戒毒人民警察,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和借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经验,全面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3名派驻戒毒人民警察将通过参与信息化联网联络工作;参与开展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参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宣告和解除工作;参与开展社区矫正事项审批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协助开展点验、训诚、警告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参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回访等工作,迅速融入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创新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我市派驻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用警难题。市司法局要求,挂职干警应充分发挥执法经验、执法身份、桥梁纽带三个层面的执法优势,实现“墙内监管”向“墙外矫正”的有效延伸,助力社区矫正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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