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赴陕坝农商银行调研走访
2021年7月2日,乌海仲裁委员会与陕坝农商银行举行了交流座谈会。乌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刘素伟、仲裁员段士军、解仲鹏、郝元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陕坝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傅广秀、总行行长刘普成、信贷资产部总经理王建光及各分行行长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刘素伟副秘书长首先介绍了乌海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以及自2020年以来为陕坝农商银行解决的68件,涉案标的1.4亿元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进行了回访。双方就办理的金融仲裁案件中在司法公正、办案效率、财产保全、仲裁文书质量、执行及是否存在案件久拖不结、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傅广秀董事长对乌海仲裁委员会“流动仲裁庭”的便民措施表示肯定,对办理的案件中关于仲裁程序、办案效率、裁决书的质量、裁决书执行等方面高度认可,对乌海仲裁委员会的工作非常满意,并称“乌海仲裁委的这个流动仲裁庭办得真好,到企业门口来帮我们解决矛盾,以后我们不用来回跑了,省钱、省力又省时。真正的体现了‘为我群众办实事’”,并表示乌海仲裁委员会为该行的业务发展及化解金融风险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段士军仲裁员在座谈会上讲解了仲裁的优势和特点,傅广秀董事长表示,因仲裁具有快捷性、保密性、专业性等优势,与高速运转的市场经济体制效率与公平的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快速解决争议纠纷,尊重行业等特点,今后在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时将争议解决方式选择为“乌海仲裁委员会”解决。
信贷资产部总经理王建光就采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主要对仲裁调解、仲裁文书送达、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补签仲裁条款、第三人等问题与我会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通过本次座谈,提高了我会解决金融案件的水平,更好地为金融行业提供高效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增强了金融行业法律风险防控和处理能力,进一步引导金融业积极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业务纠纷。
撰稿:马力 审核:梁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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