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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0-00007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15日
  •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司法厅党委部署的“一个主线”、“三项服务”、“五大工程”,以司法所建设为基础,突出抓好调解工作,积极创新探索,持续攻坚克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调解、司法所、人民陪审员选任、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和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提高我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基层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着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1.抓“枫桥经验”的本地化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目标。切实抓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局统一安排,3月至11月,部署开展“大排查、早调解、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立足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及时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初发状态。

    2.抓阵地建设,打造一批人民调解工作品牌。规范调解对接工作,重点抓好《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贯彻。大力推进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等部门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建设,各区要积极协调法院,年内实现市区两级法院调解室全部建成积极推进调解工作室建设,打造一批以个人名义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

    3.抓队伍建设,巩固提升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村、社区(包括企事业单位)三级调委会,在已建成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全年要实现环保、物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在各地域、领域的全覆盖。到2019年底巩固提升建立组织网络建设,使机构建设更加规范、调解手段更加丰富、队伍发展更加专业、职能作用更加彰显的矛盾纠纷排查组织。 

    4.JIPAD4K的应用,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快JIPAD、人民调解APP4K机顶盒的推广应用,提升调解效率、方便群众。从现在起,人民调解案件统计上传工作应全部通过JIPAD完成,定期督促检查人民调解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不断提高系统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在矛盾纠纷动态采集、实时研判、预警分析及在指导、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年内,实现4K智能机顶盒在乡镇、社区的全部覆盖,人民调解APP下载达到率100%,切实实现网上办、马上办提高调解组织工作效率。

    5.抓协会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要按照章程及时换届,配齐配强协会领导班子,各区要在6月底以前建立。探索协会实体化运作新模式,在围绕中心工作、完善法律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组织机构、培养队伍力量等方面,发挥协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

    二、贯彻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打造“双满意”标准化司法所

    6.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筑牢基层法治建设根基。加大项目化推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建设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达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区要积极协调财政、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重视此项工作,着力解决资金、人员实际问题,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今年,在现有创建基础上,海勃湾区、乌达区要完成创建2个一级司法所任务,海南区要完成创建1个一级司法所任务,其余司法所年底全部建成达标司法所。

    7.建立人民满意度评价机制,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首次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司法所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来谋划和推进,采取线上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手段,建立多渠道、多维度的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满意度的评价方法。

    8、加快“移动司法所”的应用,提高司法所工作效能。配合自治区司法厅科技信息处汇集、完善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中关于司法所建设的相关数据,完成与司法部司法所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强力推进4K智能机顶盒和JIPAD智能终端的应用,引导并督促基层工作人员登录信息系统开展工作,6月底前,形成全员采集、全员录入、全员应用、全员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大力推进人民参与陪审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9.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切实履行选任职责,严格按程序、分期分批、保质保量完成选任工作。各应尽快选任出第一批人民陪审员。部署运用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指导各完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基础信息录入工作。

    10.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即将修改的《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规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各项职责。加大对人民监督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监督员素质。

    四、以“三强化”为抓手,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11. 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一是强化培训。组织参加自治区司法厅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信息化工作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二是强化衔接。加强对刑释人员的跟踪帮教,建立完善跟踪帮教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刑释人员教育帮扶,努力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把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协调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三是强化落实责任。加强对“三级衔接”机制和落实中央13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的意见》,确保安置帮教责任落到实处。

    五、落实管理制度,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12. 做好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指导和协会工作。深入贯彻《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落实准入考试、年度考核制度,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把好“入口”,畅通“出口”,6月份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备案。配合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实施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真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基层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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