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对全市法律援助志愿者进行年审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的通知》及《乌海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要求,乌海市司法局决定对2016年度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年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12日。
二、各区司法局负责本区招募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考核年审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市级招募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考核年审工作。各区司法局要认真审核《志愿服务记录》,并如实填写。
三、各区司法局将年审合格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证》,报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年检盖章。
四、海勃湾区年检时间为4月6日;乌达区年检时间为4月7日;海南区年检时间为4月1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年检时间为4月11日。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