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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AO-017-00-03-02-000-2018-006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26日
  • 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陈改莲被评为乌海市“文明服务岗位标兵”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陈改莲被评为乌海市“文明服务岗位标兵”

    在乌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开展的乌海市“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和“文明服务岗位标兵”评选活动中,海南区公乌素镇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陈改莲被评为乌海市“文明服务岗位标兵”。

    陈改莲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近20年以来,时刻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则和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要求自己,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她不爱诉讼爱调解,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庭外,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多年来,她成功调解案件近千件,以一颗赤子之心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2014年,陈改莲又被聘为公乌素镇小康社区法治副主任,还担任当地两个社区的法律顾问。为了搞好法律服务工作,陈改莲经常深入社区、走街串巷,深入在群众中间为辖区群众宣传法律、解答法律问题,将法律送到居民家中,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于弱势群体,陈改莲常常不计报酬,仗义维权,一直遵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计较个人得失,在为受援助人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时,不仅把扎实的专业带入工作中,还把更多心血投入到为弱势群体维权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去。陈改莲扎根基层法律服务战线,先后为弱势群体代理了100多起维权案件,给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为当事人减免费用数万元。用“公心、爱心、良心”赢得了老百姓的赞誉。由于工作出色,2016年,陈改莲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撰稿:梁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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