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乌海市第七届党委第21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题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司法局决定从2017年6月20日至11月20日,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按照“全面覆盖,有效化解,多措并举,防止激化”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集中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专项行动为期5个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在全面排查阶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全面启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底数,分门别类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纳入专项行动调处化解矛盾任务台账。在第二段的集中化解阶段,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将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总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隐患,落实“六个逐一”稳控责任:逐一进行分析研判、逐一找准问题症结、逐一评估稳定风险、逐一落实化解责任、逐一明确工作要求,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疑难矛盾和涉稳问题,建议党委、政府和综治部门逐一落实稳控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就近就快”的原则,努力实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将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组织调解的“无缝衔接”,强化专业调解与联动调解的有机结合,努力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第三阶段完善工作机制阶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以此次集中专项行动为契机,从剖析典型案例入手,总结近些年有效化解稳控各类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和教训,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将强化阵地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和保障机制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担负起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推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工作制度,落实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和矛盾纠纷移交委托等衔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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