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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AO-017-00-03-02-000-2016-009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年12月06日
  • 市司法局通过“四强化”方式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司法局通过“四强化”方式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来,市司法通过采取“四强化”作方法,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救助帮扶工作水平。今年前三季度,衔接刑释放208人重点帮教对象2人,一般帮教对象206人。安置189人,安置率91%。其中自主创业9人,从事个体经营51人,在企业和经济实体就业13人安置基地安置26人其他方式安置88社会救助方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8人,落实临时救助4人,推荐就业40人,衔接的刑满释放人员中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是强领导,搭建安置帮教平台。全市成立了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先后出台了《乌海市刑释解教人员、戒毒人员安置救助帮扶暂行办法》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的意见乌海市贯彻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安置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各司法所建立了刑释人员释放时间清、犯罪性质清、地清、家庭状况清、社会关系清、思想动态清管理档案。强化责任,创新对接工作新举措。在安置帮教衔接工作中,将刑释人员回归后衔接延伸到预释放前期衔接。开展了刑满释放人员的一封信活动,通过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预释放人员1个月后从监狱或看守所刑满释放的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建立预释放人员信息一览表同时,将统一印制的信件邮寄到预释放人员所在监狱看守所,监狱或看守所转交其本人。各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加强与刑释人员的沟通联系,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就业指导、结对帮扶等服务,准确掌握刑释人员的情况,实现服务对接”。三化安置,开辟就业创业新路子三个区均成立了刑释人员就业安置帮扶基地。安置帮扶基地的三家企业在在接纳刑释人员后,其签定劳动合同,建立有法律保障的劳动关系;对待他们如普通员工一,提供相同的福利和待遇。化帮教,构建立体化帮教新格局。为维护刑释人员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出台了《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各区司法局建立了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各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刑释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了预防和化解刑释人员矛盾纠纷的法律服务网络。各司法所积极借助各类帮教资源,对刑释人员开展帮扶安置工作。组织刑释人员参加创业就业培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公益劳动,增刑释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信心。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司法所积极协助其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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