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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AO-017-00-03-02-000-2013-003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3年05月22日
  • 乌海市劳教(戒毒)所被市纪检委和监察局命名为廉政教育基地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2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劳教(戒毒)所被市纪检委和监察局命名为廉政教育基地

     

    近日,乌海市劳教(戒毒)所被市纪检委和监察局命名为廉政教育基地,是截止目前乌海市唯一被命名的廉政教育基地。

    近年来,乌海市劳教(戒毒)所在积极探索戒毒工作模式的同时,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制定实施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与即将解教解戒人员谈话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办法》、《执法监察工作实施细则》、《举报箱管理制度》、《民警廉政档案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实施,有效预防了民警在执法中出现不公正、不廉洁行为,2012年全所开展了清权确权、查找廉政风险点活动,制定了《乌海市劳教(戒毒)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 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受到了自治区劳教(戒毒)管理局纪委、市纪委的肯定与好评。

    在所内开展廉政建设的同时,与社会各界积极开展了共建活动,从2009年以前,市税务系统多次组织员工到乌海市劳教(戒毒)所举行廉政教育活动,确定该所为全市税务系统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并赠予了牌匾,市、区两级税务机关每年到所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几年来,市发改委、市工商局、驻市各银行、烟草公司及各学校等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纷纷组织人员到所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每年接待人数在1000人以上,同时,乌海市劳教(戒毒)所也组织部分民警、学员到一些学校、社区现身说法,“走出去”形式开展廉政文化活动20多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加强廉政教育预防职能,经市司法局申报,市纪委和监察局专门派人组成考核组到所进行了检查考核,同意将乌海市劳教(戒毒)所作为全市廉政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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