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受理线索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经济纠纷;未履行异地执法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重点整治“远洋捕捞”式执法等问题线索。
(二)趋利性执法。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背过罚相当原则,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大额顶格处罚;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整改,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截留挪用罚没款项,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支出等问题线索。
(三)乱收费。在法定收费项目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不按照规定收费幅度进行收费;强制捆绑收费,以提供某项服务为条件,强制要求收费对象接受其他附加收费项目;巧立名目,强制收取企业“协调费”、“赞助费”;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问题线索。
(四)乱罚款。执法主体违法,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无处罚依据,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处罚畸轻畸重,随意顶格罚款,类案不同罚、执法尺度不一;未按法定程序实施罚款,未告知当事人权利,不开具正规票据,罚缴不分等问题线索。
(五)乱检查。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未按规定程序,不出示执法证件,不告知检查事由,无工作计划随意开展检查;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区别对待企业,对特定企业、特定对象频繁检查、刁难式检查;对同一主体多部门、多层级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重检查、轻服务,只指出问题不提供整改指导等问题线索。
(六)乱查封。无审批手续或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财物等问题线索。
(七)执法检查不文明问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训斥威胁,“一刀切”执法、钓鱼执法,缺乏柔性指导等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1.电话方式。
联系电话:0473-8992109(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2.来信方式。
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乌海市行政中心A座312办公室邮编:016000
投诉举报邮箱:zfxtjd2019@163.com
四、提供线索须知
1.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整治重点明确的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向有权处理部门反映。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
2.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准确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3.投诉举报时请注明投诉举报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反馈。我们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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