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2015年以来,乌海市48名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各类检察办案活动超百余次,人民监督员已成为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近日,经过多环节严格筛选,乌海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圆满收官,26名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基础扎实、专业背景多元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一、“专”字引领,协同联动明方向
选任工作启动之初,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紧密结合检察院监督办案实际需求,围绕选任名额、结构比例、专业背景等关键要素进行深入交流,凝聚共识。通过会商,明确“政治素质为首、专业结构互补、群众基础扎实”的选任导向,确保选任工作重点突出、程序规范,为后续工作高效推进筑牢基础。
二、“广”字覆盖,立体宣传扩影响
坚持“传统渠道+新媒体”融合发力,拓展信息触达范围。一方面,通过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选任公告,详细介绍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及任期、选任名额、报名条件及选任流程,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另一方面,联动市级主流新媒体账号同步转发扩散,形成传播矩阵,有效提升选任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与公众参与度,营造良好选任氛围。
三、“细”字把关,结构优化保质量
严格遵循“专业性、广泛性、群众性”原则,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逐项审核、综合研判。重点聚焦政治素养、专业背景、行业分布、年龄结构等关键维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着力打造结构合理、代表性强的监督队伍。通过科学配比,新选任人民监督员队伍平均年龄 41 岁,其中法学专业及法律背景人员占比 38.5%,人大政协委员占比 15.4%,公职人员占比 23%,既有法律、教育、自然资源等领域专业人才,又涵盖社区、企业、民主党派等各界代表,充分满足多元化监督需求。
四、“实”字托底,实地走访验真章
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标准、方式与程序,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资料核查+信用审查”四位一体考察模式,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社会声誉及参与公共事务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杜绝“纸上选人”,真正把组织信任、群众认可、能力匹配的优秀人选筛选出来。考察合格后,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拟任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任结果公平公正。
五、“训”字筑基,赋能提质强本领
为帮助新任人民监督员快速适应角色,提升履职能力,构建“线下+线上”全链条培养体系。线上依托微信工作群,常态化推送法律规定、监督流程、典型案例等学习资料,搭建便捷高效的自学平台;线下邀请资深检察官围绕人民监督员制度沿革、监督范围、履职程序、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开展专题授课,同时为人民监督员订阅业务杂志,鼓励自主钻研,全方位夯实依法规范监督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下一步,乌海市司法局将持续完善人民监督员日常管理、业务培训与履职保障机制,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协作,推动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检察听证、案件评查、巡回检察等工作,畅通监督意见反馈与采纳渠道,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司法监督效能,为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司法公正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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