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4月24日,乌海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法律明白人”颁证仪式暨工作经验交流会。市委宣传部、市农牧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三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负责人及全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颁发了“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证书和徽章及学习资料,来自三区的3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1名“农区学法用法示范户”介绍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广大“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利用扎根基层、直接面对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治理“排头兵”、维稳源头“主力军”、政策法规“宣传员”的作用。农区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发挥政治素质高、法治观念牢、法治能力强的学法用法示范作用,将法治理念、法律知识送到了农村千家万户。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焦林怡同志对全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农业生产、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维护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引导居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注重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反馈重大隐患苗头信息。三是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室、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做好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四是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为民主决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创建等重点工作发挥基层普法骨干的作用。
“八五”普法以来,乌海市严格按照中央宣传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和自治区农牧厅、司法厅《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农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截止2022年底,全市83个村(社区)共有255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提前达到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3名的标准。全市共培育“农区学法用法示范户”19户,提前达到农区每个村至少培育1户的标准,两项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实现了“双提前达标、全覆盖配备”的目标。2023年4月份,市司法局提级举办了全市“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279人参加,完成全员轮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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