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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率先发力:以“一把手”出庭应诉破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5日 作者:司法局 来源:乌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乌海市以制度创新提升行政应诉质效。近日,乌海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区率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规范化,切实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通知》立足乌海市行政应诉工作实际,明确划定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的七大类重大敏感行政诉讼案件范围,涵盖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房屋或土地征收征用、重大人身财产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招商引资协议履行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从制度层面压实“关键少数”的法治责任,有效破解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难题。

为确保出庭应诉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通知》对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全流程提出明确要求。庭前,需充分熟悉案件事实、证据依据和当事人诉求,提前梳理争议焦点,做好充分应诉准备;庭审中,要坚持“出庭出声、出庭出效”,主动参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直面群众诉求、精准释法说理,以真诚态度回应社会关切;庭后,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对接,积极运用自行纠错、庭外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胜诉案件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同时,明确案件审结后3个月内组织复盘总结,深入排查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示范效应,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为强化示范引领、提升应诉能力,《通知》明确,人民法院将不定期选取重大疑难、新类型、社会影响较大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学促行、以学促改,切实增强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效果和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整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乌海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持续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能,进一步健全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深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以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为重要抓手,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融入各项工作全过程,为乌海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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