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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1年乌海市司法局汇总预算公开报告部门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2-0684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预算/决算
概       述: 2021年乌海市司法局汇总预算公开报告部门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3-22 11:19:4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乌海市司法局汇总预算公开报告部门
发布时间:2021-03-22 11:19:43 作者: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司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 年 03月 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乌海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和市委相关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

  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依法收戒、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按规定进行戒毒、教育、身体康复评估,办理解除戒毒等事项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乌海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4、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乌海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规划、实施、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13、管理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乌海仲裁委员会

  14、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依法收戒、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按规定进行戒毒、教育、身体康复评估,办理解除戒毒等事项。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文化教育,开展戒毒治疗、教育矫治、身体康复训练。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活、卫生和防病治病工作。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生产习艺劳动,并做好生产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维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稳定,防御外部力量对场所的破坏,防止所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吸毒、行凶、逃跑,平息骚乱、暴动。本所民警队伍建设、纪检、警务督查、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承担全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海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行政单位预算。

  (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乌海市司法局下设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家,为乌海市司法局本级、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乌海市司法局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立法科、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戒毒管理科、科技信息化科、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科、审批科。截止2020年12月,乌海市司法局本级共有编制40个(行政编制36个、事业编制4个),实有人员38名(行政人员35名,事业人员3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30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1名,去世离休人员1名)。

  截至2020年末预算编报时,乌海市强制戒毒所编制人数72人,实有人数86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机构包括人事警务科和3个办公室(办公室、所政管理办公室、法制监督办公室)、4个中心(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康复训练中心)4个常规大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警戒大队)

  (二)乌海市司法局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乌海市司法局

  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2

  乌海市强制戒毒所

  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82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5万元,增长10.95%。

  其中:基本支出2633.84万元,项目支出824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3764.6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3764.6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6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5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工资及年度人员工资正常调标。

  (二)支出预算总计3738.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3738.3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类)2743.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在编人员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保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1.09万元,增长30.1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编实有人数增加,民警工资、补贴,维护场所工作环境支出增加,所需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1.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及妇女卫生费的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74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故所需费用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38.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10%的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37.76万元,增长340.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编实有人数增加,公务员10%的医疗补助增加,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59.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12万元,减少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编人员减少,故支出减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29万元,主要用于工会运行及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0.99万元,减少5.6%。主要原因是工会运行及活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764.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54.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743.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09万元,增长30.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在编人员工资、民警工资、补贴,维护场所工作环境正常运行,戒毒人员生活费、被服费,戒毒康复治疗费、戒毒人员教育矫治费,强制隔离戒毒业务费,辅助技术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补助等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保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91.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4万元,减少2.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及妇女卫生费的支出、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 238.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7.76万元,增长340.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编实有人数增加,公务员10%的医疗补助增加,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 159.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2万元,减少6.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64.6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5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0.99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加,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71.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在编人员工资、民警工资、补贴,维护场所工作环境正常运行,戒毒人员生活费、被服费,戒毒康复治疗费、戒毒人员教育矫治费,强制隔离戒毒业务费,辅助技术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补助等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保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及妇女卫生费的支出、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7.76万元,主要是单位在编人员增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预算增加;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1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6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5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发放支出、各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5.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9万元,减少5.6%。变动原因:我单位事业在编人员减少,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即工会经费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2万元,增加21.63%。变动原因:我单位新增退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预算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75.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万元,减少5.9%。变动原因: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纳人员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7.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3万元,减少5.96%。变动原因: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纳人员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1.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1万元,减少18.71%。变动原因:我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故行政单位医疗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9万元,减少17.87%。变动原因: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的缴纳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4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71万元,增加100%。变动原因:依据市财政局预算科要求,将公务员医疗补助做入本单位年度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59.11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6.12万元,减少5.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经济科目

  乌海市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457.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273.8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基本工资489.9万元、津贴补贴989.9万元、奖金34.59万元、绩效工资60.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7.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5.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2万元、住房公积金159.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5万元、离退休费28.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8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360.2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9.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21万元、取暖费109.81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1万元、培训费31.61万元、公务接待费3.1万元、劳务费11.36万元、工会经费25.29万元、福利费31.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乌海市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4,占“三 公”经费的77.76%;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2.23%。“ 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8.23万元,减少37.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预计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

  2.公务接待费3.1万元,比上年预算4.11万元,减少1.01万元,下降24.5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4.11万元,减少1.01万元,减少24.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度预计公务接待业务较上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4万元,比上年预算18.03万元,减少7.19万元,减少39.8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18.03万元,减少 7.19万元,减少39.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4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18.03万元,减少7.19万元,减少39.87%,比上年执行数18.03万元,减少 7.19万元,减少39.87%。主要原因是依据“三公”年初定额10.84万元进行经费拆分,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设为10.84万元,相较上一年度已做调减,并且2021年度全年执行数定不超过年初预算与上年执行数,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  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构运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0.0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9.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21万元、取暖费109.81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31.61万元、公务接待费3.1万元、劳务费11.36万元、工会经费25.29万元、福利费31.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万元。比上年机构运转经费354.1万元,减少5.92万元,增加5.07%。主要原因我单位教育整顿、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频繁,因办公所需的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4辆、应急保障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车2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机要信息文件取送、日常执勤、救治戒毒人员等.

  2.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套)。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1.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9个,公开绩效目标 1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2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 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聆灵        联系电话:1524734776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0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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