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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7日 作者:司法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模范人民调解员暨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优秀人民调解员的通知》要求,通过逐级推荐等程序,现对拟推荐表彰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乌海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刘磊海南区公乌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乌达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张秀瑛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马佳璐(海勃湾区司法局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张明先(乌达区滨海街道办事处人民调委会)

公示期5天,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13日。监督举报电话:3998772、3998779

2020年7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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