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模范人民调解员暨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优秀人民调解员的通知》要求,通过逐级推荐等程序,现对拟推荐表彰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乌海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刘磊(海南区公乌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乌达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张秀瑛(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马佳璐(海勃湾区司法局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张明先(乌达区滨海街道办事处人民调委会)
公示期5天,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监督举报电话:3998772、3998779。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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