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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司法局全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作者: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乌海市司法局广泛征求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聚焦创新学习方式、提升履职能力、注重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坚持在学深悟透中铸牢思想根基,在真抓实干中彰显担当作为,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强大动力,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开展学习

  乌海市司法局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开展“精准滴灌式”培训,及时推送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手册、思维导图、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内容,引导人民监督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论水平。

  同时,注重提升人民监督员业务能力,选派法律背景履职经验丰富的人民监督员带领没有法律背景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检察活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真正做到在学习中监督、在监督中学习。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举办2022年度乌海市人民监督员培训班。邀请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史晓芬就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等进行详细解读。经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监督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本领。

  建机制、强保障、抓平台系统运用

  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乌海市人民监督员履职管理实施办法》,不仅使人民监督员职责更加明确,而且更好保障了人民监督员履职程序更加规范,形成了“职责内容全面,工作标准明确,工作程序完善”的工作格局。

  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和《乌海市人民监督员履职管理实施办法》经费保障制度,2022年1至10月全市人民监督员共发放11400元履职补贴,最大限度激发人民监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高效运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工作平台,根据案件情况采取异地选取和属地选取相结合方式,抽取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对人民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从机制上保障履行监督职责的公正性和实效性。

  重实干、勇担当、提效能推动工作

  积极与市人民检察院沟通协作,为人民监督员精准履职提供有力保障,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邀请人民监督员54人次,参加监督检察办案活动47件次,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频次进一步提高,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人民监督员立足本职,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配合做好值守防控卡点、配送生活物资、解读防疫政策、解答群众咨询等工作,彰显了人民监督员的为民情怀和使命担当,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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