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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动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作者:司法局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为满足当事人对纠纷化解方式的多元化需求,乌海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宣传引导群众解决纠纷选择调解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所深入基层的优势,在辖区以“汇聚人民调解力量助力推进诉源治理”为主题,通过设点宣传、出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辖区居民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

  二是编印3000册《涉疫矛盾纠纷法律问题百问百答》,结合“调解促稳定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进村入户上门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认识人民调解无门槛、不收费、软化解、有效力、可执行、低风险的“六大优势”,引导群众解决纠纷选择人民调解,为持续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诉源治理夯实了强有力的工作基础。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能力

  一是聘请退休法官、退休政法干部、律师等具有高素质人员担任专、兼职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调解技能,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二是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资源,鼓励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三是指导、鼓励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壮大人民调解队伍,拓宽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渠道,2022年先后指导市妇联建立市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市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

  四是结合实际采取分级培训方式,落实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1000余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网格员提供两期培训。印制、发放《涉疫矛盾纠纷法律问题百问百答》和39篇我市在“中国法律服务网案例库”选用案例,规范人民调解员调解行为。

  五是建立“网格+调解”工作机制,与市委政法委、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网格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推进人民调解与社区网格有效衔接,实现调解员与网格员同频共振。

  强化司法所指导作用提高基层调解能力

  一是以“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对全市20个司法所进行升级打造,完善司法所功能室建设,提升司法所硬实力,发挥司法行政在辖区的基层治理作用,提升司法所软实力。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所主观能动性,加强与镇(街道)的联系,积极参与到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中,为镇(街道)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提供专业有效的支持,为辖区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指导作用,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普遍排查,依法及时就地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3844起,调解成功3835起,成功率达99.77%。

  发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屏障作用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是在市、区及两个镇三级打造六个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融合部门力量,吸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律师、仲裁、司法鉴定、公证、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力量,统筹协调指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是深入全面排查矛盾纠纷,梳理、指派业务素质高、专业知识强、调解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化解了一批长期不能化解的疑难复杂或者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等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发挥各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做好诉调等对接,或依当事人申请受理、或依法院、派出所等移送委托受理、或主动受理调解案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止步于镇(街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秩序,创造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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